依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开展执法检查~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

  今年9月至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组分赴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青海等6省份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吉林、上海、浙江、海南、甘肃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检查实效。

  着眼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基础进一步夯实

  9月28日,山西博物院,工作人员为第二天的开馆紧张忙碌着,有的调试大屏幕,有的逐个检查讲解器是否能正常使用。

  “每年平均提供多少批次的讲解服务?”“讲解员都是博物院工作人员吗?”“我们想了解下博物院提供哪些便民服务。”执法检查组甫一进入山西博物院,便详细询问起博物院的开放运营状况。

  山西博物院是山西最大的负责文物征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已有101年的历史。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规定,山西博物院今年以来修订了开放服务管理办法、公众服务部工作守则、志愿者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还启动了展览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规划建设。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是否纳入城乡规划、免费或优惠开放情况、利用情况、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都是执法检查组关心的。

  为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规定,河北一方面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将科学布局公共文化设施作为一项刚性要求;另一方面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成立由政府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各界群众组成的理事会。目前,河北省、市两级28个公共文化机构已经进行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执法检查组结合走访了解的情况,对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规定,认为法律实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河北公共文化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解决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硬件”问题,但实践中存在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例如,一些地方农家书屋配备的图书、开展的送文化下乡活动以及配套的设备器材,与群众实际精神文化需求未能精准对接;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群体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不新、手段不多;一些新技术未得到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尚需加强。

  推动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这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到什么程度?建设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建议?”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组提出不少问题。

  “我们一直在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尤其重视流动文化和数字文化的服务力度。”据内蒙古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治区为全区75个乌兰牧骑购置配发演出大巴车和流动舞台车。去年,内蒙古利用流动舞台车、流动文化车演出5188场次,观众273.47万人次,流动服务书刊借阅30.75万人次,借阅52.44万册次。

  回到车上,执法检查组成员热烈讨论起来。“内蒙古地广人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投入、资源分布差距不小,特别是农村牧区、边疆和偏远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的成本非常高。”“公共文化服务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均衡、人群保障不均衡的现象仍然存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任务十分艰巨。”……

  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方面,除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情况,执法检查组还关注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实施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扶助情况。

  根据国家指导标准,安徽结合实际情况和文化特色,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各市县均制定并公布了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形成上下贯通的标准体系。还突出基层基础,将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送戏进万村等工程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地要聚焦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有关方面要以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为契机,统筹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落细落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地方的保障责任并未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责任压得不实不紧,采取的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有的地方经费保障不到位,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不到标准,配置的器材和设备更新不及时;部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的配套资金不能有效落实。

  “青海有的县区设施老旧、配套设备简陋、功能不足。”执法检查组直言不讳,点出了当地政府保障责任的落实还有不到位之处。

  “我们一定对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规定,逐一落实整改。”青海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对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结合“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进一步落实保障责任。

  除了资金支持,人才培养也至关重要。执法检查组了解到,河南每个乡镇文化站至少配备1名有编制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目前,河南市、县两级共设置文化事业单位3600余个,事业编制4.5万名。同时着力培养专业化人才,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方向本科教育。

  此外,如何拓宽途径渠道,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执法检查组指出,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活力,培育一批具有良好社会声誉、较强专业能力、致力于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组织;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立由购买主体、社会公众、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评价机制。